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研究分会关于开展首届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申报、推荐与审议,拟推荐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副主任陈华莲老师参评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内,任何部门、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9日16:00前来人或来电与学校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联系。
纪检监察部:邬敏燕 88222008
学生工作部: 戴秋花 88222450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25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研究分会关于开展首届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申报、推荐与审议,拟推荐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副主任陈华莲老师参评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内,任何部门、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9日16:00前来人或来电与学校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联系。
纪检监察部:邬敏燕 88222008
学生工作部: 戴秋花 88222450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