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07浏览次数:175
各学院:
为做好2012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2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审核材料的通知》(浙学助 [2013]2号)的要求,现就补偿代偿材料审核及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 各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申请材料递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2.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2)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2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3.申请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学生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表格,完成后下载打印,填写的表格包括以下内容:
(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
入伍毕业生和在校生须提交《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复学生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的上报时间
各学院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学生请于2013年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阳光大厅9号窗钟全红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2427。
三、附件
相关申请表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3年1月7日 |
附件名: 相关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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