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贫困生摸底、爱心助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3浏览次数:65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贫困生摸底、爱心助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
1、老生助学贷款材料由各学院审核后于第三周周五(9月27日)之前交到阳光大厅9号窗口,新生助学贷款材料于第六周周五(10月18日)前上交。
2、填写《2013-2014学年学院申请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在填写时请仔细核对,以免出现学号和姓名、身份证对应不上的情况,给贷款发放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请结合银行提供的《建行助学贷款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见附件2、3)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一览表》(见附件4)。《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可由学院统一到阳光大厅9号窗口领取。对贫困证明上要求县教育局盖章的问题,现统一为:其他材料齐全、未盖县教育局章的材料也收上来,由学校统一到宁波教育局盖章。《浙江万里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附件5)、《督促还款承诺书》(附件9)也可以到网上阳光大厅爱心互助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lxs.zwu.edu.cn/index.action
4、老生在生源地已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则不能向学校再申请助学贷款,请各学院对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统一收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凭证,并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前交到阳光大厅9号窗口。
二、贫困生摸底
1、请各学院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重点关注暑假期间,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新生贫困生的认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各学院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评议小组。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及认定申请表》(见附件6,学生填写,可以通过网上阳光大厅爱心互助中心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同时需在学务一体化系统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经辅导员、学院助困老师审核提交爱心互助中心审核。确保困难生认定过程中的信息化、系统化,透明化。学院审核完成后可直接从学务一体化系统中导出本学年贫困生档案库,各学院在第一周(9月13日)之前,请务必先将辅导员所带的学生权限分配调整好,再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务一体化系统中申请。老生贫困认定工作请于9月28日前完成,新生贫困认定工作请在入学三周后完成。
2、摸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全覆盖、实事求是、不遗漏原则。
3、对学生上交的特困证明请作好复印件留档备用。
三、爱心助困工作
每月月末各学院须将本月爱心助学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通过校园门户信息发至“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具体分为:活动简讯、勤工助学发放情况、爱心基金出入情况、媒体报道等。
附件1:2013-2014学年学院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
附件2: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老生)
附件3: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新生)
附件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一览表
附件5:浙江万里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
附件6: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及认定申请表
附件7: 督促还款承诺书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3年9月7日

附件名: 附表格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