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3-2014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3浏览次数:8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13-2014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25号)文件要求,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评选浙江省优秀辅导员工作,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注重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三)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11831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五)近3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
三、推荐程序
(一)请各二级学院依据推荐条件和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推选出1名辅导员作为推荐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主要事迹可附。
(二)5月6日前将《2013-2014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纸质版(正反打印)和电子版报送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向娴华老师,电话:88222269。
(三)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报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在全校范围内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本次推荐工作也是我校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和经验的一个契机,分为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议、推荐公示三个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充分重视,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作为树立辅导员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
附件:2013-2014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4年4月23日

附件名: 2013—2014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