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的招募通知

时间:2017-10-17浏览:19

关于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的招募通知

全体万里学子:

为传承“自强不息,恒志笃行”的校训,继承和发扬歌咏活动的优良传统,学习演唱世界各国各民族合唱音乐艺术,传承中国民族音乐文化,鼓励校园创作音乐,丰富我校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加强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校团委现筹组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以下简称合唱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唱团性质

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学生艺术实践团体。

二、招募人数

合唱团员100名。

三、招募条件

1.浙江万里学院在籍学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校荣校,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及道德修养。

3.身体健康,体态大方,相貌端庄,男女不限。

4.热爱音乐,热爱合唱表演艺术。合唱团员要能独立识谱、有声乐基础(音色、音准、节奏感良好),有过合唱表演经历者优先录取。

5.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团队合作和大局意识,能定期按时参加合唱排练和演出,服从合唱团安排。

四、合唱团运作

1.拟定每周进行定时训练,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演出、比赛期间酌情增加排练次数。

2.不定期邀请声乐专家进行指导。

3.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加强我校与社会各界广泛的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的影响,弘扬万里人文精神。

4.根据合唱团员的表现情况,有相应的晨跑、工时、学分等奖励,具体形式由指导老师与校团委最终决定。

5.不定期开展合唱观摩、交流和学习活动,为推动合唱事业的发展努力做出贡献。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1017-20171027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865199182@qq.com

联系人:周哲敏联系方式:664409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院


班级


联系方式


邮箱


视谱

1、五线谱:熟悉()一般()不熟悉()

2、简谱:熟悉()一般()

合唱经历(或歌唱经历):






面试情况(由评委填写):





面试结果(由评委填写):



附件二:

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唱团名称  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

第二条合唱团性质浙江万里学院合唱团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学生艺术实践团体。

第三条合唱团宗旨传承“自强不息,恒志笃行”的校训,继承和发扬歌咏活动的优良传统的前提下,学习演唱世界各国各民族合唱音乐艺术,传承中国民族音乐文化,鼓励校园创作音乐。丰富万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加强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把合唱团建成一个充满活力与魅力的团体。同时也为学校艺术团培养输送优秀的声乐演唱人才。

第四条合唱团任务

一、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加强浙江万里学院与社会各界广泛的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

二、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万里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弘扬万里人文精神。

三、通过演出交流传播合唱意识,为推动中国合唱事业的发展努力做出贡献。


第二章团员

第五条  浙江万里学院学生自愿报名,承认合唱团的章程,经面试符合要求者均可参加合唱团。

第六条权利和义务

一、合唱团团员享有参加合唱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正式团员在表现优异的情况下,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获得相应学分、晨跑、工时等奖励;

三、合唱团团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合唱团团员享有对合唱团工作的批评建议与监督权;

五、合唱团团员有遵守合唱团章程,执行合唱团决议,为合唱团事业积极工作的义务;

六、有维护合唱团形象及名誉,支持合唱团各项工作,完成合唱团分配任务和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团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较强的责任感,尊重指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时间和劳动,积极、自觉、认真、准时参加排练及演出等各项集体活动。


第三章档案

第八条为了发展和传承合唱团的历史,使合唱团能够更好的发展与延续,合唱团必须做好存档工作。

第九条合唱团将对本团所参加的重大演出及活动建档保存;同时为历届每位合唱队员建立个人档案。一步一脚印纪录下合唱团的历史,使合唱团不断的发展壮大。

第十条团员档案包括:1、合唱团团员信息档案库档案(电子版)2、入团报名表;3、退团申请表。

第十一条合唱团将统一给本团团员发放团员证,团员证是团员的身份证明。1、参加合唱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排练、彩排、演出等)必须按要求佩带;2、正常退团后,由团员本人妥善保管,并作为今后参加合唱团活动的凭证;3、非正常情况退团,团员证由合唱团回收销毁。


第四章纪律

第十二条团员要坚决维护团的名誉,爱护团的财产,不得将合唱团的财产据为己有,严格遵守合唱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加非法组织或有违法乱纪行为,坚决完成合唱团交给自己的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在合唱团参加大型演出、比赛、对外交流时,每个团员应以大局为重,坚决服从工作组的决议,做到能上能下。

第十四条坚持排练,严格遵守合唱团的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排练者,应事先请假。事后补书面请假单,情节严重的合唱团将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排练质量,应严格遵守排练时间的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排练时间应提前到场。

第十六条合唱团接受因公事、上课等具有充分理由的请假。一般私事、包括回家及不注明原因的有事,不予请假。


第五章评优评奖

第十七条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合唱团享有校级学生组织享有的所有奖项的评选资格。

第十八条各类奖项的评选由全团成员无记名投票并参照相关考勤记录等产生。

第十九条合唱团可为参加比赛的合唱团员开具相关合唱获奖证明或发放证书。

第六章退团机制

第二十条正式团员如自行退出合唱团,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及填写相关申请表,得到审批后方可离团;

第二十一条正式团员因各种原因不适宜继续留在合唱团的,由校团委或指导老师提出,全团三分之二人数通过,填写相关申请表后退出。

第二十二条由于正常原因经过正常手续离开合唱团的团员,合唱团将为其永久保留在合唱团团档案,并希望以后能继续关注合唱团的成长。

第二十三条不经过正常手续私自退团的正式团员,将被记录在案,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本人自负。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对合唱团章程的修改需经校团委同意。

第二十五条合唱团修改的章程,须在校团委通过后十日内,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710月起试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浙江万里学院团委。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