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4浏览次数:225

 

各学院:
2013年春季已经开学,为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春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有效、广泛地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注重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防盗、防骗、防意外伤害、防打架斗殴及人身财产安全教育,进行学生实验、实训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尽职尽责,及时、正确、妥善处理各种情况。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解决学生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关制度,建立一套符合学院实际和工作需求的工作细则,重点健全并落实社区值班制、社区文明检查制、到课率检查、舆情反馈制等相关制度,组织学习并掌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相关文件和应急处理预案,真正落实“精细化要求、网格化管理、动态化掌控”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网络,掌握学生动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实行报批制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严格参照《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团体外出活动管理办法》(浙万院学〔2005〕176号)文件,加强对学生团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组织团体外出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外出活动的班级和学生团体必须于外出前一周向所在学院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外出活动申请表,并提供外出人员花名册、车辆安排和保险的相关证明。外出活动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审核方可外出。要注意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坚持“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一般时间控制在一天之内并必须要有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或教职工随从组织,全程专职负责。进一步做好学生个体外出安全再教育工作,重点强调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参与可能涉及安全隐患的活动,不去偏僻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三、加强学生社区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传达由保卫部下达的示警内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而忽视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细处。公寓楼进出实行一人一卡制度,相互间不得转借。如忘带门禁卡,需由宿舍管理员确认并登记后,方可入楼。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需得到确认并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公寓楼于每晚10:30关门,晚归学生须经学校西大门保安室登记后进入公寓。各学院要以学校开展的深化文明社区建设系列活动为契机,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寝室创建活动。
四、认真排查当前各类隐患,落实工作责任
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校园安全及侵害学生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梳理,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主要排查内容为:在校外住宿和夜不归宿、晚归的学生,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章用电的行为,学生班级、学生社团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外出活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外来讲座等群体性活动。
五、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教育
春季是传染病、流行病的高发时期。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引导学生到有卫生安全保障的学生食堂就餐,谨防病从口入,发现生病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六、做好“六困生”排查和帮助工作
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做好“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学业困难、行为问题、就业困难、生理疾病”等“六困生”学生的排查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强、自立、自助的意识。春季是心理疾病的高发季节,要特别注意对心理问题学生的关注,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缓解学生心理压力。要及时掌握心理异常学生的情况,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把上述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共同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保卫部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