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1浏览次数:66

 

各学院:
   近期,教育部思政司下发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60号),在各高校中开展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工作,为鼓励我校辅导员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围绕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重点培育和资助一批高校辅导员教育教学工作项目,引导高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二、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范畴
  高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指高校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
  2.内容要求
  申报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已实际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项目要紧扣时代脉搏,符合地区和高校特点,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各学院党总支(党委)书记、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申报数量
  各学院可申报1-2项。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要求所列荣誉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需要提交必要的视频、PPT等资料。
  4.申报要求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制成光盘,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起,于10月25日之前送到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向娴华老师处(电话:2269)。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3年9月10日